学制四年,毕业生达到条件者授予大学本科学历、艺术学学士学位。具有艺术硕士招生资格。本专业以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,立足学科专业建设基础和办学优势,主要培养具有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艺术修养,能够从事专业音乐表演、音乐教育和社团音乐组织管理等工作,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。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教学和基本的科研能力、艺术创作能力、舞台艺术实践能力、组织策划与管理能力,突出创新思维能力培养。学生在校学习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视唱练耳、合唱指挥、电脑音乐制作等技能课程,以及乐理、中、西方音乐史、配器、和声、曲式分析等理论课程,并不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艺展演和国内外专业音乐赛事,注重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。毕业后,既能从事本行业高水平的独奏(唱)工作,也可以以合作的形式在各个层次团队中以合奏、合唱或伴奏的身份参与音乐表演活动,以及在各级各类学校、群艺馆、文化宫等单位从事音乐教师工作,还可以在群众日常音乐文化生活场所或社区、社团等从事音乐表演或组织管理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