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!欢迎莘莘学子报考山东科技大学!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首页 > 信息公开 > 正文

山东科技大学2019年“3+2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2018-11-30     点击次数:

根据《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》(鲁教学发〔20153号)、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为全面做好我校2019年“3+2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工作,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结合我校实际,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,讨论相关工作重大事宜;成立转段录取工作小组,负责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;成立监督检查小组,负责转段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。

二、录取对象

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、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2016级国际贸易实务专业、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2016级商务日语专业、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、滨州职业学院2016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生:

1.过程考核合格;

2.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、专业基本技能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。

三、招生计划

严格执行教育厅下达的转段招生计划。

四、录取规则

1.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相应成绩合格线。

2.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标准:总分达到专业测试满分分值的50%,单科成绩不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%。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,合格标准可适当浮动,浮动比例由学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。

3.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。

综合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知识、专业基础知识、专业基本技能成绩组成。

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相同时,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,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:专业基础知识、专业基本技能、文化基础知识(英语、高等数学)。

    4.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,按照教育厅和考试院要求办理录取手续。

    5.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。

    6.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,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实施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咨询电话:0532-86057077

招生监督电话:0532-86057195

招生信息网网址:http://zs.sdust.edu.cn

邮箱地址:zsb@sdust.edu.cn

通信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

邮政编码:266590

六、其它

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相关信息,未尽事宜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 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